律师点评富安娜林国芳分红义举

  昨日记者就富安娜林国芳夫妇公开承诺将个人名下股份未来分红全部捐给慈善事业的义举,采访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宋萍萍女士。她说,林国芳夫妇很了不起,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带了个好头。

  宋女士分析说,林国芳夫妇此次义举最引人瞩目、也是最令人感动的是他们捐的是个人资产,与以往上市公司动用上市公司的资产回馈社会意义很不同。

  现在有一种情况我们时常看到,一旦大的灾难发生,上市公司动辄无偿捐赠数百万元乃至亿元资产,此种捐赠,在程序的合法性上以及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上均有争议。宋女士说,从上市公司的自身发展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角度讲,上市公司不适宜、也不应该做出大额无偿捐赠,有变相慷股民之慨之嫌。但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以个人名下资产捐助慈善事业,让我们看到了富人致力于慈善的真诚,林国芳夫妇的善举令人发自内心敬佩。林国芳夫妇了不起之处正在于此。林国芳夫妇的善举,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带了个好头,将有助于上市公司形象的改善,也有助于富人形象的重塑。近日巴菲特、盖茨倡议美国的亿万富翁捐出一半身家,现在又听到林国芳夫妇捐出全部股份红利,他们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光辉。

  宋萍萍介绍说,由于中国股票发行市盈率以及二级市场的市盈率远远高于西方成熟市场,因此中国企业上市创富之神速也令人大跌眼睛。创业板40倍、80倍的市盈率已不是个案。这一特殊机制致使企业一旦上市成功,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便立刻获得巨额增值。在这个背景下,宋萍萍认为,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应较一般企业及企业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希望企业家及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能认识到这一点,向林国芳夫妇学习,主动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林国芳夫妇倡导的善举若能蔚然成风,也将有助于社会文明、和谐程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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