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不到朋友欠款就偷店里服装"抵债"

  把钱借给朋友装修服装店,朋友却以各种理由推辞还钱。为讨回欠款,施某多次来到朋友服装店,偷走店内衣服来“抵债”。殊不知,这样做是犯法的。近日,石狮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罚金五千元。

  施某和小李系多年朋友。2010年年底,小李在服装城开一家服装店,因装修店面缺少资金,向施某借了8000元。眼看两年过去了,施某多次暗示小李还钱,小李却一直没有还钱的意思。2012年年底,施某到小李服装店玩,看到其生意还不错,再次向小李要钱,小李却以“店内流动资金紧张”推托,并告诉施某等年底盘点结账的时候再将钱还给她。

  施某听完很是生气,为尽快讨回欠款,施某就想到偷小李店内的衣服来“抵债”。2012年12月至2013年元月10日期间,施某经常以各种理由到小李服装店玩,有时候是一个人去,有时候是带朋友去买衣服,并趁小李及店员不注意,偷偷将其店里的衣服带回家。据施某交代,期间,她共偷走小李服装店里11件女士皮革上衣。事后,施某归还以上衣服,并向公安机关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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