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安装时要仔细核对单据

  长乐市民李先生一年前购买了标价为每块8元的窗帘布头,一年后发现布头全部风化粉碎,在与商家沟通过程中,因商家一句话,才知道当年安装的布头实为每块3元钱的便宜货。经长乐工商人员调解,经销商已为李先生更换全部布头。
  
  近日,家住长乐市吴航街道乐升花园的李先生向工商部门反映,一年前他在西洋北路一家窗帘店购买的窗帘布头使用不到一年就风化粉碎,担心是质量问题。长乐工商局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赶到现场,李先生拿出粉碎的布头与经销商交涉。
  
  在交涉过程中,经销商一句话点醒了李先生。经销商说:“你当初要不是贪便宜,不是买8元钱的棉布头,而是买3元钱的塑料布头,就不会这么快坏了。”李先生想起当初买的就是8元钱的布头,怎么现在变成3元钱的布头了?后来,李先生找到了一年前的购货单据,上面标注的每块布头金额就是8元钱。经工商人员调解,经销商承认当初安装的布头与销售的布头货不相符,承诺为消费者更换新布头。昨天,经销商到李先生家更换了新的窗帘布头。
  
  长乐工商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由商家负责安装的商品时,应该确认安装的商品与销售单据上的商品品牌、型号是否相符,莫贪图一时方便,让不良商家有机可乘调换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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