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某韩星活动企划公司将演员李准基和他的前经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5亿韩元。
5日下午,在瑞草洞首尔地方法院被告李准基和原经纪公司(M Entertainment)就损失赔偿责任进行了第四次辩论。 李准基的律师助长,5亿元入账后该资金从来没有用到化妆品项目上,经纪公司代表以经营恶化为由转用了该资金。”而原经纪公司的律师反驳,“合作项目破局是因为李准基不想接手此事要改签到其他公司造成的,因此被告1(李准基)也有责任。更重要的是那笔钱也全部用在了李准基身上”。
不过法院却认为“合作失败就应该把钱还给投资企业”。
当然,原告也得拿出证据证明投资的钱没有用在该化妆品合作项目上。原告律师指出,“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是M Entertainment,但是因为M Entertainment停业留下的资料并不多。不过还好已经与中国一方的相关负责人取得了联系,应该很快就能拿到资料”。
法院最后决定再给双方收集证据的时间,最终结果有待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