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性侵未成年人的艺人高英旭于昨日(12日)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接受了第三次公审。在当天的公审中,公开了被害人陈述的视频内容。
因受害人是未成年人的缘故,法院接受检察机关提出的要求进行了非公开庭审。经过2个多小时的非公开审理,主管审判的部长审判员公开了受害者的陈述内容。
首先公开了在2010年先后两次被高英旭受性暴力侵犯的A某(当时满12岁)的陈述内容。据A某表示,最初在弘益大学附近,高英旭向她要了电话号码,之后他们有了三四次的见面。A某公开了跟去高英旭住处的经过。高英旭向A某提议:“你看起来太小,而且有太多的人,为了避开他们的眼睛,还是到我的公寓吧。”他们随后在公寓中喝了疑似伏特加酒的酒水,并发生了第一次的性关系。
A某解释了发生性关系后没有立即报案的理由。A某称:“(性关系)并非是我愿意的。高英旭用一只手抓住了我的双手,用另一只手脱去了我的衣服,根本无法抵抗。”“当时我喊‘不要!不要’,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一瞬间,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所以没有去报案。”
A某还爆料:“高英旭向我要求性关系时我假装是‘生理期’拒绝了。但是高英旭压住我的脖子,强迫我进行口腔性交。”A某的陈述震惊了所有人员。
另外,称在去年12月在首尔弘恩洞大街受到高英旭性骚扰的C某(当时满12岁)陈述道:“高英旭说我‘没有整容,有可爱的外貌’并向我接近。高英旭骗我上车后,突然摸我的大腿和胸部,还强制接吻。”公开了高英旭大肆非礼的恶行。
对此,高英旭的辩护律师表示:“我们计划今后向法院提交那些性关系没有任何强制性的书面资料。”
此外,法院将于27日对“高英旭事件”进行最后一场审理。检察机关将继续调查没有出席第三次公审的B某,也将在最后一场公审中决定高英旭的刑事处罚。
预计令韩国网友的愤怒到达最顶点的下一场公判将受到更多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