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毯烧坏床上用品获赔300元

  家住宁夏吴忠市区原地区家属院的江先生购买了一条电热毯,不想电热毯漏电,烧坏了其床上用品。他找到工商部门寻求帮助,最终获得300元赔偿。

  2月25日,吴忠市工商局利通二分局东郊工商所接到江先生投诉,称其前不久在吴忠市区朝阳东街一家商店内,花25元钱购买了一条石家庄市某电热毯厂生产的电热毯,回家使用后,电热毯出现漏电现象,烧坏了他家的床上用品。他找到店家交涉,店家只答应赔偿50元钱,赔偿金额与他家受到的损失相比差距太大。执法人员立即赶往该商店和江先生家中调查。经现场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店家当场赔偿江先生现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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