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新《劳动合同法》实施100天的日子。3个月来,劳动者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特别是休息时间有了保障,但一线工人却发现自己收入减了一大截。与此同时,工人因嫌收入过低而频频跳槽,企业面临着熟练工大量流失的新"用工荒"。
既要节约用工成本又要保障劳动者的收入,成了用人单位和打工者博弈的新课题。
一线工人: 收入减了我就要投诉
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规范用工在企业得到了认可。但一些一线工人却叫苦连天。据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介绍,在新法实施这段时间,相比往年,他们接受的投诉数量并没有减少,但投诉内容有了变化。
"企业在扣我们的工资!请为我们做主!"投诉者多这么认为。
而当劳动执法人员去企业调查了解后,才发现情况有出入。原来企业规范用工后,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取消了一些加班时间。加班少了,工资就自然降低。站在法律的角度,企业这样做并不违法。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南京市各区县反馈过来的投诉来看,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现象,在一些制造企业表现特别突出。
生产企业: 不放假我们就要减利润
对于新《劳动合同法》,生产企业明显感觉到用工成本的递增,员工的加班工资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便给了。8小时以外工资是多少,休息加班又是多少,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都一目了然。
南京市江宁区一家服装代加工厂的刘加明厂长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们厂有300多名职工,每个工人的底薪700元,加上计件工资大约在1500至2000元,日工资在60元左右,每个月至少8个休息日,就是480元乘以200%加班工资,这样他们厂一个月要多支付10万元的加班工资。
这个数字以前基本就是利润了,现在成了成本。没有特殊情况下,他们选择取消加班来降低用工成本。
同在南京江宁开发区一家玩具厂的人事主管成小姐告诉记者,目前该厂一线员工的底薪是700元,一般工人月收入在1200元至1300元之间。这个工作是手工活,所谓"慢工出细活",耗的就是时间,如果按双休日的双倍工资算,企业利润就薄得不行了,所以现在采取计件工资,不考核劳动时间。而记者私下了解到,与去年相比,该厂今年熟练工的月收入高了,一般工人的工资普遍下降了几十块钱。
从记者多方走访的得到的反映来看,这些人工密集性企业,如果业务赚取的利润空间填了用工成本,他们宁愿选择放假。理由是业务量越大,出现废品的几率和不可预测的成本越高。
严重后果: 工资低"逼"熟练工跳槽
新《劳动合同法》带给企业的这些变化直接导致了跳槽热。在南京水西门劳动力市场,来自安徽阜阳的民工胡家兴,一边向工作人员咨询如何投诉企业降低工资的做法,一边又忙于重新找工作。他告诉记者,之前他在南京市雨花台区电子厂上班,每个月底薪750元,加上加班费和奖金,一个月可以拿到1500至2000元。最近工厂订单不足,厂方以加班费用过高为由,取消了加班时间,把每周单休变为双休,这样一来工资少了几百元。
在南京市白下区食品公司任职的黄芸也遇到了同样的困惑。她告诉记者,公司原来白天工作8小时、晚上2小时,现调整为每天工作9小时。"这样算起来,加班时间每个月减少了20多个小时",黄小姐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加班制度调整之后,工资减少近200元,"公司的娱乐设施也少,连电视机都没有,晚上时间都不知道怎么打发。"
采访中很多劳动者表示,没有了加班工资,他们的收入最多的减少了三分之一,生活根本就不能维持下去,另谋它就成了他们跳出窘境的惟一选择。
裁员或者缩短加班时间的做法,虽然降低了用工成本,却让企业陷入新的用工荒之中。特别是熟练工的流失让企业很痛心。
据南京市安德门劳务市场负责人介绍,近期企业来招工的数量有上升趋势。据用人单位反映,主要是因为企业减少或取消加班时间,工人辞工现象增多造成的结果。
记者在该劳务市场看到,一些企业在招工时,特意把"双休可以加班"的招牌打出来吸引求职者。南京依家床上用品公司的负责人在招聘现场告诉记者,上个月公司业务不是很紧张,采取了双休来降低成本,没想到许多人选择了辞工。这个月业务多了,熟练工一时又招不到。
在南京市水西门劳动力市场,记者还发现招聘单位广告牌上明确写着:一线工人可自由选择加班。
主管部门: 企业要有社会良心
对于目前一些企业在规范用工中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张主任。
张主任认为,因为加班少辞职,从而出现用工荒的现象十分少见。但企业规范用工是一个趋势,不能因为调整期出现的一些反常现象而否定新的《劳动合同法》。其实解决这一问题并不是太难,关键取决于企业本身,不能把工人看成赚钱的工具,让工人承担所有的市场风险。
张主任建议,企业在管理上应注重人性化。例如用工单位,针对部分年轻工人可加强企业文化娱乐设施的建设,完善培训机制,尽可能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对于一些年纪偏大的员工,企业可以将需要安排加班的时间尽量安排给他们。同时企业应采取其他激励措施,在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的同时,还应确保员工工资待遇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