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质监局:床品合格率72.5%

  2008年第1季度,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床上用品产品质质量进行了专项抽查,共抽检床上用品40批次,经检验,合格29 批次,抽样检验合格率为72.5%。

  “产品使用说明”亟待进一步规范。GB 5296.4-1998《纺织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强制性标准已颁布实施多年,标准明确规定纺织产品须标注以下内容:产品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名称,产品的型号和规格,采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洗涤方法,产品执行标准,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本次抽查的40批次的床上用品样品中有11批次因“产品使用说明”不符合标准要求而导致不合格,不合格率为抽查总数的27.5%。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为不标注和乱标注纤维成分、无产品质量等级、产品规格不规范等。

  4批次产品染色牢度不合格。染色牢度是指纺织产品色泽耐受外界影响的坚牢程度,即经过洗涤、摩擦、汗渍、熨烫或光照等作用后其褪色、沾色程度。标准要求耐洗和耐干摩擦染色牢度都不低于3级,耐湿摩擦不低于2至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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