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尔丽就侵权案向艾莱依致歉

  斯尔丽公司就侵犯我著作权致歉 艾莱依将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

  2008年7月26日,杭州斯尔丽服饰有限公司在《杭州日报》上发表正式道歉声明,对擅自使用我公司著作权图片、影响我公司形象的行为表示歉意,为此,杭州斯尔丽公司侵犯我公司著作权案以艾莱依胜诉划上了句号,这是我公司维护市场形象和品牌形象,维护和捍卫自主创新及知识产权的一次有利搏击。
   
  这起事件的起因基于2006年4月。斯尔丽公司出于营利目的,未经授权许可擅自使用了我公司拥有著作权的三幅广告作品作为其即将推出产品的招商广告图片,发布在2006年3月31日发行的《服装时报》上,同时,在其作为宣传的羽绒服招商手册中也多处使用了我公司的平面广告作品。为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加大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我公司依法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切实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006年11月6日,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斯尔丽公司未经原告著作权人艾莱依公司的许可,以商业推广为目的在其招商广告和招商手册中使用了艾莱依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平面广告作品,已经构成故意侵权,被告斯尔丽公司应对其侵权行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事实, 2007年7月25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浙江艾莱依羽绒制品有限公司起诉杭州斯尔丽服饰有限公司著作权侵权一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杭州斯尔丽服饰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销毁载有侵权艾莱依摄影作品的招商广告、在《杭州日报》发表公开致歉声明,消除对艾莱依的影响;同时赔偿艾莱依公司损失费及有关支出共计人民币5.5万余元。

    此次艾莱依状告杭州斯尔丽公司,既是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有力举措,又是捍卫创新精神的有力武器。作为一家成立于1997年的年轻企业,艾莱依快速完成了近70亩的工业园建设,以每年销售增幅超过100%的速度抢占着市场份额,短短10年间,艾莱依已经跻身羽绒服行业前三甲。自2000年启动品牌发展战略以来,艾莱依先后荣获“国家免检产品”、“浙江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等一系列殊荣,实现了市场与品牌的一次次突破和飞跃。并且,艾莱依在业务发展战略规划中,形成了以羽绒服装为核心,家纺、女装齐头并进的业务模式。在业务区域上,形成了丽水、上海、平湖三足鼎立的区域格局。2007年底,在10年发展的制高点上,艾莱依集团正式宣布成立,艾莱依进入了品牌战略的又一境界。


    作为时尚羽绒服的第一品牌,艾莱依的飞速发展与艾莱依不断引领时尚的精神密不可分。创新是艾莱依的生活常态,“创新为魂”作为企业信条体现在艾莱依的生活中。一贯主张自主创新的精神和实践,不仅使艾莱依突破当时羽绒服装市场不温不火的状态,在同行业中找到差异化的竞争路线,更促使艾莱依捷足登上了羽绒服装时尚化浪潮中的主体地位,开创了羽绒服行业的全新格局。同时,为艾莱依赋予了“时尚”和“创新”的企业标签。设计与创新赋予了艾莱依持续高歌猛进的持久造血能力,使艾莱依迅速并成长为时尚羽绒服行业的商业领袖,成就商业个性品牌的梦想。正是这种在羽绒服装行业咄咄逼人的发展气势和超前的产品设计理念,引起了行业内的广泛关注。

    然而,在持续保持领先创新能力的过程中,艾莱依的自主创新成果,却遭遇了业内众多企业纷纷抄袭或效仿的专利炸弹。在中国服装企业,流行着这样的说法:中国服装一大抄。由于许多服装企业缺乏设计能力及创新能力,或者不愿意在创新和设计上大量投入,往往在款式和版式上抄袭一线品牌或国际品牌,来分得一杯羹。这种行为使中国服装制造置身于混乱边缘,使许多以产品制胜的领先品牌形象受到严重损害,许多国际和领先品牌也对这种行为深恶痛绝。

    然而,这种抄袭行为与中国服装企业的现状是分不开的,缺乏创新的思想、设计的能力是目前中国的服装市场的普遍现象。以时尚个性和创新能力引领行业主导的艾莱依不可避免的也经常遭遇这样的抄袭炸弹。每年艾莱依新品新鲜上市不久,市场上便会出现各种翻版或模仿我公司产品款式式样的羽绒服装。其实一直以来,艾莱依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产品设计、生产、销售诸环节中,都时刻关注自主品牌的知识产权。此外,在产权保护上,艾莱依通过专利和版权保护,切实维护自身利益,迄今为止,艾莱依已拥有1项外观专利,13项版权专利。

    杭州斯尔丽侵权一案,再次向艾莱依敲响了警钟,以“创新为魂”的艾莱依在今后将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在继续引领行业发展,开创行业潮流,不断秉承创新企业精神,为消费者带来更多时尚、个性的创新体验的同时,更加不遗余力地投身到捍卫知识产权的行动中,力求通过自身的努力,在维护企业品牌形象的同时,为行业良性发展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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