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商局公布了2008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标及准予延续的1999、2002、2005年度福建省著名商标,福建佳丽斯家纺有限公司的“佳丽斯”商标作为1999年认定的首批福建省著名商标被获准延续。
据了解,著名商标的评选活动,是由省工商局依据企业年销售额、纳税额、品牌知名度及品牌影响力等几方面因素综合评估认定的。多年来,佳丽斯家纺通过自主创新,并与国外多家设计公司合作,成功开发出适合市场和消费者的产品,提升了销售业绩和品牌影响力,从而提升了“佳丽斯”商标的价值。因此,中国驰名商标“佳丽斯”被准予延续“福建省著名商标”荣誉称号。
佳丽斯家纺将再接再厉,继续为消费者呈现好的家纺产品,以报答社会各界对佳丽斯的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