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商号被认定浙江省知名商号

      4月23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09年度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公告》,共有99件企业商号获得认定,维科集团“维科”商号榜上有名,有效期六年。

  浙江省知名商号的认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诚信和尊重历史的原则,本次认定名单是根据《浙江省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浙江省知名商号认定办法》的规定,经企业申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初审、复审、申报,浙江省知名商号评审委员会评审、征询公告、认定后产生的。

  据悉浙江省知名商号在全省范围内受保护,未经其所有人同意,其他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与知名商号相同或相近的字词作商号(字号)。浙江省知名商号所有人可以在牌匾、包装、说明书上标注“浙江省知名商号”字样,可以使用知名商号进行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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