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们不招代理,都是‘点对点’招商和供货,大大影响了效率。现在,除距总部较近的华东地区还实行‘点对点’市场模式以外,全国其他地区都招省级代理。今年实施以来,事实证明效果不错。如:云南‘省代’,2个月的时间,发展了6家二级客户。这在以前是很难做到的。”东方刺绣家纺副总经理陈奇欣慰地说。
陈奇副总经理说:“渠道模式通常有四种:代理制、直营、特许加盟以及电子商务形式。‘代理制’是指在主要的销售区域发展总代理商,再往下发展二级或三级经销商的模式。‘代理制’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够以奇快的速度,借助经销商原有渠道或已有人脉,实现全国的铺货。当然,‘代理制’也不是完美的。随着品牌的不断发展,经销商和代理商的矛盾与日俱增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将兴利除弊,扬长避短,使品牌渠道健康有序发展。”
在谈到“东方刺绣”代理商应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时,陈奇副总经理说:“与零售加盟商相比,代理商的展厅要大些,一般要200平方米以上。投入自然也要大些,经营东方刺绣家纺产品的零售商,一般需投入资金30-40万元,而代理商就要100万元了。公司总部对代理商也有许多支持,如:派人协助代理商开展招商工作,派督导对代理商区域内加盟零售商的店面选址、装修、开业等给予指导和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