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宇集团对34位员工进行廉洁奖励

      清正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盛宇集团总裁曾上教始终倡导的做人准则。在盛宇集团广大员工的严格自律下,2011年共有曾丽明等34 位员工,上交公司总价值达15万多元的现金、超市购物券、名烟名酒及其他礼品。这34名员工大多是部门管理干部或重点部门经理,也有高层领导。

      这34位员工,在对外业务交往时为做到身体力行弘扬“廉洁自律”的好风气,坚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清白做人”的廉政精神,面对业务对象送来的礼品及现金不动摇,不为金钱所惑、不为物欲所诱,实现了“欲要正人,必先正己”的诺言。真正体现了盛宇人高尚的职业修养和良好的道德风貌,为公司全体员工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在上交的礼品现金中,数额最多的有4万多元,最少的只有百把元,无论数额大小,他们都如数上交了公司。

      为了表彰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出突出表现的优秀员工,根据公司“清正廉洁奖罚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公司拨出近2万元资金,奖励了这34位廉洁员工。奖励金额最高的7000 多元,最低的有100 元。同时对17位在廉洁自律方面做出贡献的员工进行了通报表彰,鼓励他们在“政治上不迷失、道德上不沦丧、法纪上不出格”,坚持清清白白做人,清正廉洁做事,为维护公司良好形象更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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