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中纺织公司用法律解决纠纷

      近日,绍兴县奥中纺织公司出售给上虞一家服饰企业的货物久久收不齐货款,委托律师起诉到法院,终于有了结果。“谈生意要看清谈判和签约的公司是否一致,不能只认人不认公司。”该负责人深有感触。

      奥中纺织和上虞一家服饰企业素有业务往来,截止至2008年10月,奥中纺织向其供给价值64万余元的货物,但对方仅支付了26.1万元。去年9月,奥中纺织向绍兴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货款和相应利息。同年10月,这家服饰企业提起反诉,称奥中公司所售的布重不足,造成外商拒收,现在公司库存布匹3.6万米,价值40多万元,要求向奥中公司退还这些布匹和多支付的货款。同时对奥中公司一份没有原件的供货单不予认可。经过严谨的调查,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奥中公司支付剩余货款38万元及相关利息。

      奥中纺织代理律师介绍,奥中公司当时和上虞企业谈业务时,对方有三四家公司,出面谈的是一家比较大的集团企业,但在签订合同和实际履行过程中又是其他企业。表面上看这些企业都是独立法人,相互没关系,但在支付货款时由没实力的公司付,所以货款迟迟收不回。

      律师提醒,在谈业务和签协议时,要知道自己和谁做生意,和谁谈就和谁签合同,现在许多企业都用好几家关联企业的名义对外进行交易,而且有些是“空壳”企业,这样会给供货企业此后收款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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