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家纺知识产权案南通判决

      14日,通州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结假冒注册商标案。王某、张某、岳某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缓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罚金10万至5.5万元不等的处罚。审判长纪建华说:“这是全国首次判决的家纺类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涉案三人均为安徽人。2010年8月至2011年3月间,王某未经注册商标“罗莱家纺”“LuOLAI”所有人的许可,采用非法手段获取印有该注册商标标志的水洗标、吊牌等,用于其购买的低档床上用品。王某在淘宝网上销售上述床上用品,非法经营额达19.4万元。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张某与岳某采用同样的手段,非法经营额达11.4万元。

      2010年12月23日,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向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报案。12月29日,开发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2011年3月9日,王某、张某、岳某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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