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家纺: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

      罗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会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任何担保行为,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2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2)公司上市以来,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吕巍、盛正标、徐炳达、杨东辉

二〇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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