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9日上午,新余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在市、区人保局领导的陪同下,莅临“雨兰家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雨兰董事长、总经理桂秋宇先生向检查组一行简要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后,就本公司贯彻落实《劳动法》情况向检查组作了详细汇报:一是全方位做好人员招聘工作。尤其是特别关注大学毕业生、农民工、下岗职工,“4050”人员、残疾人就业;二是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范用工管理。老员工每两年签订一次、新员工转正后即签;三是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公司始终把员工工资这块放在资金支付的首位,不拖欠员工工资,准时足额发放,不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摊派任何费用;四是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做到制度保障在先、培训工作在后,坚持不卫生不开工,不安全不生产。五是分季制订作息时间,每天工作(劳动)7.5小时。在法定节假日根据需要,按自愿原则加班的员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加班补助费。六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做到应保尽保。
公司能够取得长足发展:一是党和政府的开明开放,二是公司拥有一支优秀的员工队伍,一个优秀的员工团队。为此我们始终坚持把员工利益第一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指导思想,视员工为企业最大的财富,关爱善待员工。做到政治上关心员工成长、工作上关心员工进步、生活上对员工细心服务。检查组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及到艺术中心、车间实地察看后对“雨兰家纺”贯彻落实《劳动法》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