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消费纠纷现"翘尾"

  随着节后商场店铺开门营业,针对服装的消费纠纷出现“翘尾”。自大年初三以来,济南市12315消费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针对服装鞋帽的消费申诉16件,其中衣物商品退换难的情况较为突出。
  
  17日店铺刚开门,张先生就登门要求退掉儿子给买的户外防寒服,但店主却以“打折商品”为由拒绝退换。后经工商人员到场调解,发现店铺没有作出“不满意退货”的承诺,而张先生也承认退货是因为款式而非质量问题。对此,工商人员协调店方作出换货处理。
  
  一些商场作出的“不满意退货”承诺,常被消费者误认为是服装行业的惯例,但据济南市12315消费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值班长杨英俊介绍,由于服装鞋帽未列入国家“三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方可退换”才是目前通行的售后服务标准,仅有少数大型商场作出了“不满意可退货、可换货”的服务承诺,并没有法律的硬性规定。但她表示,只要商家做出了服务承诺,就必须遵照执行,还可以作为消费者维权的依据。
您也许感兴趣
家纺品牌
业界动态
创业指导
经营宝典
个人消费
家纺网   |   切换至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