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棉花收储工作

  记者从兵团发改委获悉,兵团发改委、财务局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采取加强政策宣传、研究新棉花质量标准、规范生产加工操作、改造完善基础设施等四项措施,确保做好2013年度棉花收储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2013年4月8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了《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
  
  兵团要求,当前要加强政策宣传,特别是各植棉师要加大对《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的宣传力度,让职工了解政策,增强信心,确保完成2013年全兵团780万亩、130万吨的棉花生产目标。
  
  通知指出,2013棉花年度,国家将采用新的棉花质量检验标准。质监、农业等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新的棉花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跟踪了解国家棉花收储质量标准工作,及早作出预案,使棉花产品质量满足收储要求。
  
  通知要求,《2013年度棉花临时收储预案》中明确规定只收储经仪器化公证检验的锯齿细绒棉;棉花包装要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运输棉包捆扎物应使用塑钢带等。各植棉师、团场要按照兵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新年度棉花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前谋划,针对近两年在棉花种植、采摘、打包等环节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并落实改进措施,禁止使用塑料套包,为棉花交储创造条件。
  
  通知指出,兵团棉麻公司、各植棉师、团场、轧花厂要改造和完善棉花堆放场所基础设施及消防监控设施,加强安全防控。尤其是库容较大、具备就地代储条件的团场轧花厂要重点加强消防监控设施建设,保障棉花堆放安全,为2013年度继续申请国家棉花收储优惠政策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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