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监管需要“动真格”

  事件:

  今年“双11”,天猫571亿元的总销售额比去年增长59%。消费者在各大电商平台消费的同时,国家工商总局已悄然行动。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各类B2C类电商平台当天促销的商品进行了抽检,这些平台包括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亚马逊、苏宁易购、聚美优品、唯品会及旗下的乐蜂网。

  12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公布了在今年“双11”期间,对各类B2C类电商平台当天促销产品的抽检结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抽检,在207批次的样品中,大部分为合格真品,但同时发现在6个电商平台上的15个批次的样品属于假冒商品或高度疑似假冒商品,此外还有7个批次的样品质量不合格或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

  此次检出的问题样品涉及鞋、箱包、配饰、礼品、化妆品、数码配件六个品类,检出率为10.6%。国家工商总局已经确证8个批次的样品为假冒商品,占问题样品的36.4%。其中,天猫3个,占确证样品的37.5%;1号店2个,占确证样品的25.0%;乐蜂网、苏宁易购、亚马逊各1个,占确证样品的12.5%。

  解读:

  “双11”刚刚过去,“双12”就又来到,电商创造的购物节凸显了我国巨大的消费潜力。

  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产业规模达到10.2万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网购用户达到3亿人,网店创业就业人数达到962万人。今年前三季度,网络零售交易额达1.8万亿元,同比增长49.9%,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

  不过,在已经过去的“双11”中,各家电商企业交易额创出新纪录的同时,消费欺诈、产品质量、假冒伪劣现象突出等问题也引发媒体和社会热议。

  事实上,我国规范电商经营、捍卫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少,包括《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而且对于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的监督,国家工商总局也于今年7月至11月开展了2014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在今年临近“双11”之前,国家工商总局召集阿里巴巴、京东、苏宁易购、携程等10家电商企业进行约谈。工商总局在约谈会上提醒各大电商企业,“双11”要防范先涨价后降价方法虚构优惠促销,欺骗消费者,严禁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信息发布,不得因促销降低商品质量。

  但这些措施似乎并没有收到太好的效果,原因何在?

  从直观上看,往年电商企业被投诉也很多,但很少受到处罚,这就使得种种制度沦为摆设,种种监管举措变成了刮风式的运动。从这个角度看,监管该动真格了。

  如何“动真格”?可以先从简单的方面入手:一是各地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应该尽快公布已经收到的投诉情况,二是针对已经掌握的投诉问题和主动发现的问题,及时、逐一依法进行查处。

  对电商来说,加强监管,不仅是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健康的网购环境,更是为了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

  正如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12月11日所强调的:“不提升质量,电子商务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不仅难以发挥,还会错失良机。如果网购产品质量低劣,假冒伪劣在网络上大行其道,不仅坑害消费者,也会断送电子商务的发展前途。从这个意义上说,质量就是生命,质量决定发展。我们必须视质量诚信为生命,把电子商务发展从‘量’的增长转变到‘质’的飞跃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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